›› 2010, Vol. 5 ›› Issue (07): 524-528.
黄柏颖,陈俊鸿,杨渊韩,林瑞泰,林峰正,刘景宽
HUANG Po-Ying, CHEN Jun-Hong, YANG Yuan-Han, et al.
摘要: 目的 分析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(r-tPA)于台湾一医学中心的使用率。方法 针对送到医院的卒中患者我们制定了一套超急性期卒中评估流程。于2004年6月到2005年10月这段期间,入组了182例到院时适用超急性卒中评估流程的患者。依据台湾卒中学会在2003年7月所订立的静脉注射r-tPA准则确定是否给予r-tPA治疗。结果 在182例到院时适用超急性卒中评估流程的病例中,只有11例患者(6.04%)可以接受静脉注射r-tPA,4例(2.2%)可以接受动脉注射r-tPA。患者排除注射r-tPA的原因通常是多重因素的,而其中最主要的排除因素包括:症状过于轻微或自行缓解的卒中(46.15%),血压过高(35.16%),无法在3h内完成整套评估流程或从卒中发生时到再次确认的时间已经超过3h(24.17%),颅内出血(15.93%)。结论 在17个月的入组期间,只有11例患者(6.04%)接受静脉注射r-tPA,4例(2.20%)接受动脉注射r-tPA。整体而言,r-tPA使用率过低,而这跟r-tPA应用准则过于严格可能有关。目前台湾卒中学会已制定新版的r-tPA应用准则,期望能使更多的患者从中受益。